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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系对毕业学生的培养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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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系对毕业学生的培养要求
2008-03-25 15:57
 

  我系培养能主动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人才市场需要的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,开设了汉语言文学专业,培养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,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相关实验能力的中学语文教师,文化宣传,教学研究等汉语言文学的高级专门人才以及城市机关、企事业文秘人才及其他文员;高级文秘专业培养能在党政机关、群众团体、事业单位、工商企业胜任文秘工作的应用人才。我系还将开设涉外文秘,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学专业等培养实用型人才的专业。为保证学生质量,我系对学生毕业条件有严格规定。
对于本科生的毕业规定有:
1、  思想品德合格,体育达标;
2、  教育研究方向学生必须在3至7年修满180学分,
城市文员方向学生必须在3至7年修满187学分;
3、 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;
4、  英语通过四级;(过六级者,系里有指定老师辅导考研)
5、  计算机通过一级;
6、  毕业实习及格;
7、  完成毕业论文及通过论文答辩方可毕业。 
对于专科生的毕业规定有:
1、  思想品德合格,体育达标;
2、  必须在3至5年修满161学分;
3、  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;
4、  英语通过大学英语三级;
5、  计算机通过一级;
6、  毕业实习及格;
7、  完成毕业论文及通过论文答辩方可毕业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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